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地税地方教育附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庆地税地方教育附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是重庆的接到地税通知让报工会经费,到底什么意思?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会经费征缴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35号)
第二条规定,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及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缴纳筹备金)。
第五条规定, 依据第四条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缴纳的工会经费中应拨缴上级工会部分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自开始筹建工会工作的次月起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缴纳的筹备金。
第六条规定,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计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第七条之一款第(四)项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自筹建工作开始的次月起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筹备金,在本年度内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上级工会按规定的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返还给新建工会组织;跨年度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以前年度缴纳的工会筹备金不予返还。
第十一条规定 缴费单位拖延或不按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和工会责令缴纳,并按照工总财字〔1992〕19号文之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欠交金额每日5‰扣收滞纳金(按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十条规定办理的除外)。责令期满,仍拒不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及滞纳金的,工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基数无法确定的,除按规定追缴应缴纳的欠费和滞纳金外,还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
更多具体条款,请看渝地税发〔2010〕235号
重庆二手房交易需要交哪些税?
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地税地方教育附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地税地方教育附加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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