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地方保护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地方保护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庆市城市管理若干规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8年5月29日公布 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经批准的各项城市规划的文本及图说,是城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以及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相协调。
三峡库区移民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条 城市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项目,由计划、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商定,分期分批纳入城市建设计划。
第五条 城市规划管理的任务是:按照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对建设活动实施规划管理,保障城市建设协调有序地进行,提高城市综合功能。
第六条 城市规划管理的方针是: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第七条 城市规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四)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容积率,执行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
(五)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绿地,注重城市景观;
(六)从旧城实际出发,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步改造;
(七)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民族地方特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代表城市风貌的街区、建筑;
(八)符合城市防火、防洪、防震、防空、防止危岩滑坡等要求,提高城市防灾抗灾能力。
第八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制度。
第九条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县以上人民 *** 所在地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特殊区域,严格控制新建占地多、能耗高、运量大、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原有的要合理调整。
重庆市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办法》,保证公安机关切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制定了《重庆市公安局实施<重庆市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办法>细则》。
《细则》共包含有暴力精神病人的界定、暴力精神病人的认定程序、公安主管部门、需要强制治疗的对象等17条内容,其中明确规定暴力精神病人是指实施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行为,经鉴定确认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是全市公安机关暴力精神病人收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调研、统计全市公安机关暴力精神病人的收治。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暴力精神病人收治工作。有以下五种行为之一,并经鉴定确认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应由公安机关送往定点医院强制治疗:(一)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劫持船只、汽车、航空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杀人、伤害、 *** 、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三)抢劫、抢夺、毁坏财物等严重侵犯公私财产权利的;(四)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五)实施其它暴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全程管理,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监测、防治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管理办法:
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体系,实行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建立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监测 *** ,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机制,对贫困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
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不良后果发生。
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支持,包括家庭支持、社区支持等,为患者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康复条件。
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法制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重庆市精神病人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和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和实施的。
请问重庆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是干什么的?
是环境保护部面向各界进行宣传教育和能力培训的技术支持单位,在环保宣传教育国际合作方面,宣教中心与国际环保组织、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工商企业建立广泛的合作联系,策划执行综合性环境宣传教育项目,如与美孚公司合作的美孚中国环境基金项目、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合作开展二国研修、三国研修项目与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合作的气候变化项目意识与宣传子项目、执行环境保护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中国环境意识项目等。
宣教中心通过实施环境宣传和培训项目,带动地方环保宣教中心 *** ,共同致力于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哪些措施?
①开展普查,用现代化手段真实、系统、全面地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和数据库;②制定标准,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探索动态整体性保护方式;④发挥 *** 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⑥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⑦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教学和宣传展示,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贵州文化的突出特点就是多元性、原生性、完整性。这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尤为丰富,特别是黔东南原生态民族文化最为突出。
如何保护好民族文化,使贵州成为名副其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县委书记杨秀锡代表提出了4个措施。
一是重保护、抓立法,从政策上给予保证。2003年出台了《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黔东南自治州也相应颁布了《民族文化村保护管理条例》、《民族旅游村保护开发利用政策性标准》等一些地方性法规。不久前,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和自治州将按照《遗产法》的要求,对保护条例和认定标准做进一步修订。
二是注重传承,加强开发。自治州这几年主要实施了“四个100”和“10个亿”的工程,“四个100”就是每年选拔100名民间优秀的民族人才进入高等院校深造,使之成为高级的民族文化传承人才,每年对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人才给予补助,对100幢具有民族历史价值的典型建筑给予保护,对100个重点民族文化村给予保护。还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
三是加大对民族文化保护利用的投入。贵州省属于欠发达的省份,但对文化资源、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的经费并不落后,省级财政这个层面,从2006年的100万元增加到去年的1300万元,各级财政都把民族文化保护列入预算,黔东南州对100名民族文化的拔尖人才每人给予3000元的补贴。
四是引导各民族群众把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他们日常生活切身利益相结合,走一条保护与发展互补、互促的良性路子。这里面有一种成功的方式,就是发展民族文化旅游。贵州近几年来旅游呈高速增长的态势,应该是民族文化旅游功不可没,很多老百姓通过旅游这块走上了致富道路。下一步将继续利用贵州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向海外推出具有贵州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进一步扩大中华文化和贵州文化的影响力。
之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地方保护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地方保护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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