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产假最长的地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重庆产假最长的地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产假最少的省?
最少的省份是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和天津市。
全国31省份产假时间排行榜
省份 产假 陪产假 婚假
*** 1年 30天 10天
吉林158天 15天 15天
重庆128天 15天 15天
北京128天 15天 10天
河南188天 30天 21天
海南188天 15天 13天
甘肃180天 30天 30天
黑龙江180天 15天 15天
福建158-180天15天15天
广东178天15天3天
陕西158天15天3天
山西158天15天30天
新疆158天15天23天
云南158天30天18天
内蒙古158天25天18天
河北158天15天18天
青海158天15天15天
贵州158天15天5天
辽宁158天15天10天
山东158天7天3天
安徽158天10天3天
宁夏158天25天3天
四川158天20天3天
江西158天15天3天
湖南158天20天3天
广西148天25天3天
江苏128天15天13天
上海128天10天10天
湖北128天15天3天
天津128天7天3天
浙江128天15天3天
在全国31省份产假时间排行榜中,有很多省份很让人羡慕呢~
产假天数最多的省份分别是: *** 、吉林、 重庆、北京、 河南、海南。 *** 产假能够修一年,绝对是全国产假最多的省份了。
2021重庆产假天数?
1.生育产假为178天。
根据相关规定,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日,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178天。
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重庆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重庆产假延长178天多久实施?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即:正常生育98+80=178天
重庆的产假延长是从国家的新的产假文件颁发之日开始实施的,也就是从11月25日,这个新的文件开始出台之后,几日就生效了,以前的顺产的产假是正常128天,在文件生效当日,如果产妇还在休产假的期间,那么,相应的休产假的时间就顺延延长至178天
2022年新规定
重庆产假178天。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分娩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将增加15天产假。
对于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产假应增加20个工作日。
重庆的产假天数是多少天?是否含法定节假日?
2016年重庆地区的产假最短的达到128天,最长的则可休到子女一周岁。
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2016年修改的计生条例中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二、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满1周岁。
根据《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至婴儿满1周岁,坚持劳动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离岗休息。
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依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依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重庆的产假天数是多少天?是否含法定节假日?
2016年重庆地区的产假最短的达到128天,最长的则可休到子女一周岁。 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晚育的妇女,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 2016年修改的计生条例中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二、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满1周岁。 根据《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至婴儿满1周岁,坚持劳动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离岗休息。 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依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依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产假最长的地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产假最长的地方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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